请大家从法律的角度上讲算是工伤吗?要陪钱吗?陪多少?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5:37:32
1、榨油作坊里的工人,没有签劳动合同,当天中午他喝了酒,然后开始工作,后来突然停电,他自己用手颁三角带,本来应该用专门的工具颁,但是他没有,用自己的手颁,算是违规操作吗?突然又来电了,他的手指被压断了,是左手的大拇指的指甲盖的一节被压断了,是大拇指的1/4样子,生活完全能自理,医药费都是我们承担,算是工伤吗?伤残几级?现在他提出陪他2万元的损失费?我们如果走法律途径呢?法律判,我们都认,这样我才觉得陪他的值?

1.工伤。
2.几级由劳动局定残。
3.陪他2万元的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
4.你应当进行工伤申请。

1.工伤。
2.几级由劳动局定残。

榨油作坊有营业执照吗?

明显不是工伤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自己看,工伤报销条例第16条,清清楚楚。
不过他要是没有签合同工作,可能要你们付双倍工资的哦……

当然算工伤。但是违规操作,你没有规章制度吗。
如果走法律途径你还不如将钱赔给你的工人,显得你有人情味,且毕竟是你的雇工,打官司是要花钱的,最好协商。如果是无底洞哪就没法了,不是你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