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离婚的女人要和一个未婚的男子在一起。而离婚的女人有一个小孩子要给抚养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1:44:51
一个离婚的女人要和一个未婚的男子在一起。而离婚的女人有一个小孩子要给抚养费,而她前夫家里人都想一次性把钱给清,她的家人又不同意和他在一起。还吓唬她要是出去了就把她的户口取消,还把她的证件等都藏了起来,还说。要是出去了就不要回来,和父母脱离关系,,而她父母也不接受他。。。这样的问题要怎么解决

问题有点乱。。理理
1,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是可以一次给清的。。。但需要双方同意。。。单方面的一厢情愿没用,一次付清一定要有证人和书面协议

2,和一个未婚男子在一起,这个问题是只有自己能回答的。作为一个有过婚史的女性,他为什么要和你一起。。。。目的何在?这里的目的未必是坏的目的,比如你的姿色,财产。。。还是其他的东西。。。。或者是传说中的情感。。。你对这个情感的把握有多大。。。弄清这些问题,相信你就会有自己的答案了。
至于父母不是最大的问题。。。。一旦决定后的事情。。。父母做的那些事情都是无用的。

喜欢了就勇敢点先出去,时间长了再回去。他们的态度就会变了的

很简单`不在一起就可以啦``现在这个社会如此现实且复杂`不要说什么我和他是真心想爱呀什么的`为了他我什么都愿意去做呀``他也很爱我啊``都是扯淡`禁不起风浪哒`~自己要为自己以后考虑`~~人不是只为自己活、着的~~

好难哦!因为了解而结合,而又因为了解而分开。男女间的关系真的很微妙。好就在一起,而不好,就分开?

婚姻自主,这不是嘴上说说的,要靠自已争取的。再说父母是无权取消户口的,户口是由公安机关管理的,不是由她父母决定的。如果想婚姻,又没有户口本和身分证,完全可以到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部分打一个户籍证明,这个跟户口本身分证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当然结婚最好还是能得父母的许可和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