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交客运方面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3:51:14
我们经营河北省一个县城的客运车辆,在我们经营的线路上有九辆车运行,我们一直都正常运营,但是在前几天我们发现,我们经营的线路,突然又出现了两辆车,也有合法的运营手续,着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利益,请问我们的正常权益受到了侵害。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或者政府文件能够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谢谢解答。如果我的问题说得不够详细,可以留下你的QQ,我会详细解释我的问题,必有重谢!!!!!!!!!

运营车辆的多少应该是由县城的公路管理部门决定的,你应该向县城的公路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投诉后没有得到解决。你们可以按照如下程序寻求权利保护:
第一,如果你们与公里管理部门有合同关系,那么根据合同关系去法院起诉,要求管理部门履行合同约定,不得增加运营车辆。
第二,如果你们与公路管理部门没有合同关系,而是管理关系,那么公路管理部门的行为侵害了你们的权益,你们可以就公路管理方增加运营车辆的行政许可行为,向上级公路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如果败诉,你们就去法院起诉。

你们已经错过了维护权益的最佳时期,他们已有了合法的营运手续,就可以投入道路运输营运,占有了一定的客运市场,但是你们可以联名向当地的运政机关或主管单位提出书面反应,希望他们能做相应的运力调配。

网友你好:
你要面对的是一个行政问题了。
简单的讲,正如楼上网友所言,对方已经具备合法运营之资质,所以,你无法对同行打主意了。
可行的办法,只有将由运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撤销掉,才可能切实维护到你的利益。当然,这很难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