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状与事务律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1:25:52
香港电视剧里经常提到大状与事务律师不同
有什么不同

香港的律师制度基本上是沿用英国的律师制度,他们把律师分为两种,一种是出庭律师,是属于高级律师。另一种就是事务律师,也就相当于低级律师。其执业的范围受到很多法律上的限制,如不能出庭辩护而只能开展一些事务性的律师业务工作。而出庭律师的执业范围则十分广泛,也特别受到社会各界的尊敬。

出庭律师也就是你所说的“大状”,又可说是“大律师”。更正一点,香港的事务律师并不完全是不可以出庭,其只能在区域法院以下级别的专门法庭内出庭,区域法院、原讼法院、高级法院都不能出庭,所以他们的主要业务都是非诉讼类的事务性业务,所以叫做事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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