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会计考试试题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4:45:33
10.某居民企业2008年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乙两个分支机构(我国与A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乙分支机构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两分支机构分别在A国缴纳了10万元和24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48.5
B.50
C.84
D.82.5

答案为B。

在同一国家中的分支机构可以合并纳税,所以甲乙合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30万元,按照25%税率,应纳税额=32.5万元。

该企业已在A国缴纳了34万元税额,所以这部分收入在国内就不用再交税了。比32.5万元多余的税额1.5万元,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抵减在A国的收入应纳税额。

所以,应纳税额=200*25%=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