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婚姻法到底有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9:19:02
婚姻法上说干涉婚姻自由是违法的。可我看了很多人也遇到此类的事情,都是无济于事,报警说是家事,管不了,找法院,可真的闹到法院就真的有用吗?像我老公的父母,那样没素质,来我们家闹还砸东西的,就算今天法院对他们教育了,他们以后还是会来闹事,我们怎么安心工作?怎么安心的继续生活呢?
违反婚姻法到底有没有个可以做到处罚的措施呢?
那就是说,只有受到身体上的伤害才有权控告他们了.而心理上的伤害,该怎样去解决?
像我这样的情况,难道只有通过有关群众组织才能做到协商解决吗?如果能协商解决的话,我们自己都能做到,关键他的父母认死了理,就是不允许我们在一起.而在我们这样的小城市,有关的群众组织大多数是起不了任何作用的,也许今天帮你做了点工作,明天他们继续来闹事,根本无济于事啊!~
不过还是要谢谢下面朋友的解答!~
yeyuguchen 这样说就不对了,虽然有时候爱情不等于婚姻,但关键是人家已经有了事实婚姻,而且孩子都有了,难道要人家因为这样而放弃婚姻?这样就是等于对孩子不负责,对孩子是最大的伤害,婚姻是两个人的责任,任何一方都有责任担当起来的.
这样干涉婚姻的很多地方都常有,大家都不愿意弄的太僵,不想用法律来解决,中国人就是这样太念亲情,如果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或许只有等孩子出生了,时间会慢慢改变吧!
不让你们在一起肯定是有原因的,消除他们的顾虑就可能让你们在一起了.同时请求社区委员会给你婆婆讲讲这样做的后果.是违法,有可能判刑的,或许她们能同意你们.
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如广放弃,想想现在他前父母都那样,你们真在 一起了,生活就更不好说了,他一头是生他养他的父母一头是深爱的你,他自己夹在中间 多难做啊。还有你们有了小孩呢,又会怎么样啊,你想一辈子就这样过吗,有家也不能回。有时候就是这样的,爱情不等于婚姻。
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可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是家庭暴力行为。以及其他的犯罪行为如: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遗弃行为;以及重婚行为等。
⑴民事责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⑵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⑶刑事责任。当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当这种暴力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属性时,就触犯了刑法,可能构成虐待罪、侮辱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
虐待罪:
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触犯刑法第206条规定,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侮辱罪: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故意杀人罪:
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剥夺家庭成员生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