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14w”,扣税实得“10w”,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按照“年薪12万”报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7:51:56
以下均为扣税之前
1.本人年薪:10.2w
2.年度奖金:1w
3.出差补贴: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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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每月扣除各项保险公积金共(从年薪中扣除): 约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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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扣除税款(单位每笔工资补贴都给俺先扣税后发):
最终计算工资卡,本年工资实得10.3w

PS: 本人小白,不善理财,so 没有任何其他收入。 :(
1楼大哥给的也太笼统了吧,俺小白,就是看不明白才提问的。。。。
2楼兄弟,“单位代扣代缴的个税,你可以自行申报个税时带上相关的证明或完税复印件,到地方税务局申报”,俺是不是可以理解还需要到税务局去提交下材料,然后再看看是否“多退少补”?(当然“多退”纯属俺做梦。。。。。。)

当让要按照年薪12万元申报个人所得税,单位代扣代缴的个税,你可以自行申报个税时带上相关的证明或完税复印件,到地方税务局申报。

需要按照“年薪12万”申报

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五项情形的纳税人,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所称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第二章 申报内容

第五条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见附表1),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