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懂法律的来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2:49:01
今年雇人去工地干活,其中有一个在午休时间,自己从楼梯滑下,摔伤。这个算工伤吗? 他要求我们赔偿20000元 并要赔偿他在生病时期的工资。
要求合理吗? 耽误大家时间给我解答一下。小弟先谢谢了

工伤的概念是指作业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做与工作有关的事情而受到的伤害.还有其他法律上认为属于工伤的情况.
工作的待遇是受伤人员的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交通费和其他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上了工伤险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报案,可以有部分费用由社保部门承担.
你这个事故主要焦点是分清他发生伤害是不是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
吃饭在哪里吃,如果是在工地休息就是在工作场所.
休息时间有没有规定,如果有规定,比如在12点到1点休息,那么这个时间就不是工作时间.
第三个是他下楼是不是要上班工作,如果是要上班工作就肯定是工伤,因为法律有规定,做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事情受了伤也算工伤.
如果不是要上班而是要做其他的事情,那就不是为工作准备,所以不算是工伤.

至于他的20000是不是合理,我可以给你解释一下.工伤事故的赔款是由以下几个方面来组成的.
医疗费,花多少钱都得你出,具体娄你自己清楚.
误工费,这是要医院出证明,要求受伤人员休息多长时间,在养伤期间的工资你得给,而且的按人家挣多少的全额给.不足于当地工资最低标准的按当地标准给,一分不能少.但是法律有规定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伤残补偿金,具体标准很细,一时半会儿也和你讲不楚,它是根据受伤的严重程度来定残的,最轻十级伤残,最重一级伤残.
一级伤残给24个月工资,二级级22个月,以8次类推,十级是6个月.
有骨折吧,有就至少是十级.如果打钢钉可钢板之类的至少是八级.
还有一个失业补偿金,大约是六个月工资.

自己加一下吧.
具有所知现在最低工资也得1500元.

如果加起来大于20000,就给他吧.
只能说他不懂法律,没有按法律条款向你要.
如果与20000差不多,也给吧.
我说的还不算太细,真细了还不止这些.

如果真的高的离谱,你就求他告你吧,走法律程序,公事公办,还别私了,如果私了的话,法律是不会保护你的利益的.

谁也不想受伤,毕竟打工的苦力们不容易,少吃几顿饭,多给点.息事宁人.以后做事从安全方面多考虑一点,上个保险什么的,没亏吃.
破财免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