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麻烦的离婚房产问题。此类官司是否有打赢的可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3:12:28
非常头疼。
1、离婚协议书是男方起草要女方誊写的。女方单纯而愚蠢,所有写下的东西都对女方不利,无论是财产分割还是离婚原因。
2、法院判决离婚,房子由女方居住归男方所有若结婚则收回
3.离婚已经有十五年之久,现在男方欲收回房子。
4.房子是婚后共同购买。
5.有子女一人离婚后随女方居住。

这种请况,如果起诉,是否有争回房子或者至少部分的可能?
男的离婚时是过错方,这可以找到证据和证人。或者能拿到当初被欺骗或强迫抄写男方所起草的协议书的录音证据有用么?
现在重新起诉过去的离婚协议不公正似乎过了期限?

法院判决房子允许女方居住,女方是否能一直有居住权?男方是否有权利随意收回?
还是劝说她放弃把损失减到最小算了?
是否有些微的可能?

判决已经过去15年,判决的内容已经生效,所以无法要回房子。但是判决里说若女方结婚才要回,那么女方在再婚前都有居住权。你说的其他问题都已经无法改变,即使到法院,被支持的可能性很小,甚至没有可能。

网友你好:
法院在15年前的判决上可以做点文章。
实际上,这是属于判决之实体内容与现行法律冲突的表现。但生效判决已经明确女方具有附条件之居住权,则女方不结婚者,确实可以一直居住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女方除在系争房产可以居住外,其是否还有其他居住场所?如果有,则男方如起诉女方要求搬出系争房屋,则女方败诉可能性极大。

已经超过诉讼期限了,法院不会受理,只能双方协商了。

法院是不会受理起诉的,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协议离婚已经15年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是根据判决书 如果女方未结婚,房子则可以一直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