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指南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59:55
农业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08年“三电合一”项目的试点单位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名单中挑选,具体条件:
1、具备一定的农业信息工作基础,有2台以上能够用于信息采编工作的计算机。申报建立地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单位,要求已经建立农业网站,已实现了辖区内各县联网;申报建设县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单位,要求已按部颁五个一标准构建了基础信息平台,有专职信息服务人员。
2、能够与当地广电部门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合作;辖区内农村电话、电视普及率较高,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3、农技推广体系健全,具有较强的农业科技推广能力。
4、当地政府重视农业信息工作,财政状况较好,具有支持“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平台运行费用的能力。
(二)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1、每个地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补助30万元,用于电话语音系统10.4万元(主要是购置语音卡、人工座席机、语音服务器、语音控制软件、语音合成软件、人工座席电话);计算机网络系统8.3万元(主要是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库管理软件、操作系统、网络建设);电视节目制作系统2.8万元(主要是必要的摄录设备);地方个性化数据库建设、系统维护、人员培训及服务8.5万元(详见附件6-1)。
2、每个县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补助15万元,用于电话语音系统5.4万元(主要是购置语音卡、人工座席机、语音服务器、语音控制软件、语音合成软件、人工座席电话);计算机网络系统4.6万元(主要是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库管理软件、操作系统、网络建设);电视节目制作系统2万元(主要是必要的摄录设备);地方个性化数据库建设、系统维护、人员培训及服务3万元(详见附件6-2)。
(三)申报数量
根据全国“三电合一”试点项目整体布局,中、东部地区以地级为主试点的省(区、市)申报1—2个地级试点单位(不再申报县级单位);以县级为主试点的省(区、市)申报2个县级试点单位(不再申报地级单位);辽宁、吉林两省暂不申报;北京、天津、上海申报尚未列入试点的县(区)级试点单位。西部地区每个省(区、市)申报1个地级或县级试点单位。
三、申报程序
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项目指南,组织地、县级试点单位(即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6-3,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