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已经授权的委托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9 00:42:49
6月份我向政府方面承包了一个项目,委托给了另一家个人来做。但是对方款项至今未到齐。政府方面又承认了我的委托,直接将款项打给了对方。请问是否可以修改或者撤销委托,如何撤销或修改?有什么后果?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撤销委托的,要通知受托人和法律关系的相对人。通知到达受托人时,授权委托即为撤销。
民法通则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界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授权是基于本人的权力的部分对外授予,是把自己的权利部分授予他人,他人即可取得本人的授权部分权利。一般是给予被授权以外的相关人的一种权利凭证。一般不具有人身属性。
如果需要撤销,直接书面通知相对人即可。本案中直接通知政府即可。如果在通知的过程中发生的先前授权引起的行为,你可以向被授权人主张。如果发生在你通知过后的行为,由政府承担责任。
具体案情可以发邮件到信箱:fbmsh@163.com张律师

你 再写一个撤销委托的声明递交政府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