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3:24:08
我2000年单位房改分得一套二手房当时已如数交款,单位一直没有交房,我08年才拿到房产证,原房主08年才般走,8年我受的损失如何解决?

什么时候房子才属于你?

我想你是认为是在2000年单位分房时候

但如果你这样想就错了。

我国房产属于固定财产,固定财产需要经登记过户才发生权属转移。
即是说,在08年拿到房产证的时候,你才得到了房子。你不可以要求原房主赔偿损失。

但是你的损失可以对原来房屋的所有人,即单位追讨。因为你在8年前如数交款,单位应赔偿8年房子款的利息。(按同期银行利息的2~4倍计算,各省份法院处理不同,仅供参考)
因为房屋的买卖是应该在合适的时间里交付房产的,所以你还可以要求单位赔偿7年以上的房屋租金

如果这8年间你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主张过权利,我认为,已过诉讼时效,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从你的简单描述看,似乎单位应当承担责任。但是由于房改房性质较为特殊,因此需要了解你跟单位之间的合同约定以及当时房改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