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兵可以在驻地找对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3:23:06
我朋友是二级士官,他家是青岛周边的,我家是青岛本地的,我俩这样可以登记结婚吗
志愿兵管理办法规定,士官不可以在驻地找对象,像我俩这种情况可以的登记吗? 麻烦请有知道答案的专业人告诉我答案好吗?我现在非常着急

婚姻自由也!!,只要不是被剥夺人生权利的都可以

当然可以了, 只要通过相应的审查就可以了...婚姻自由滴...

楼主:
您好!本人也有与您一样的困惑,以下是我为您找的一些有关条例,希望对你有帮助!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内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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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9日,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了新修订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规定》要求,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二十五周岁、女军人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二、略?
三、《规定》要求,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三十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应当从严掌握,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必须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方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和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从事机密工作的军队职工的结婚问题,按照对现役军人的规定执行。?
四、《规定》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关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