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有问题,我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8:59:25
我小区在2007年10月原来签订的物业合同已到期,当时很多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准备要炒掉这个公司,没想到物业公司通过私下交易(没有确凿证据),未通过全小区业主大会就成立的新的业委会(业委会里都是几个和物业关系好的业主),新业委会就和这个物业公司又签了5年的物业合同。

我小区大多数业主对此并不知情,只有一些了解内情的业主拒交物业费,现陆续遭到物业公司的起诉,我家下周就要开庭了,请教高人如何打赢这场官司?
国家如何规定成立业委会的投票人数和通过签订物业合同的投票数?法院又如何确认这些投票是真实的呢?
如果打赢了,是否其他业主就可以同案处理不交物业费了?

补充:
其实物业费不过几百元,但我很气愤物业的阴险做法,无论打不打得赢官司,我都会再追加100分!
小区最早的业委会是一些退休在家的老人组成的,在与物业公司纠纷交涉中,无论精力知识都无法承担,所以在2007年物业合同到期时也提出了换届,就是此时被物业公司钻了空子。声称已经举行业主大会并公布了一个业委会名单出来,宣称1周内无异议就通过,这样这个新的业委会就成了的,之后就和物业签了5年合同。

我如何举证业委会和此物业合同的不合法呢?莫非要一家一家去统计每一家业主有没有参加业主大会和是否曾经同意续约么? 这操作起来实在有难度。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我是否可以当庭要求物业公司出具业主大会通过续聘的原始文件,并要求法庭审查其每一个签名的真实性? 法庭会不会支持这种做法呢?比较有可能会出现什么结局呢?

回答所有问题之前,自己应当先考虑,我想要什么?这点比较关键!

就物业管理费的这个案子来说,考虑如何打赢意义不是很大,因为一般很难赢,几乎所有的有利证据都在物业公司一边,所以建议不在这个案子上花很多时间,你也不用请律师,直接告诉法官,我可以补交管理费即可。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你要什么的问题了。是想让物业公司走人,还是说既然合同已签还是把服务做上来。

在说如何解决之前,有个前提请注意,无论你想要什么,可能靠你一个人的力量都是不够的,如果不能联合其他业主一起行动,并且不付出一定的努力,你将无法改变现状,更不可能拿到你想要的东西。这也是许多小区不能被改变而纵容物业公司明目张胆侵害业主利益的重要原因。

如果是想让物业公司走人,那么:

1、查看物业公司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过程是否合法,首先要找到一个熟悉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的业主或朋友,查看成立的整个流程是否合法,如果物业公司不配合,你可以直接去房产管理局的物业管理科查询,跳过物业管理处操作。因为合法的业主委员会必定在政府机构有备案,可以从他们备案的资料查查。

2、如果能够证明业主委员会成立是非法的,那么签订的合同自然非法,此时物业公司走人的可能性已经比较大了,不过之前你还应当考虑谁来接替新物业公司的问题,比如进行招投标选取新的物业公司等等。

3、如果通过查询物业公司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做法确实是合法的,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在实际操作中要想让物业公司走人就比较难了,因此建议让物业公司提供合格的服务,也就是把服务做上来。

4、将小区内发现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记录(文字、音频、视频、图片等方式),反馈给业主委员会,要求业主委员会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提交记录应当有编号和时间记录,如果物业公司能够整改,那么皆大欢喜,不管他们之前操作是否合法至少现在能够满足你们的要求。如果他们不能按照要求整改,你保存的记录就可以成为改选业主委员会以及炒掉物业公司的重要依据。

无论怎么操作,这个过程都是艰辛的,毕竟我们与物业公司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如果做好了也是推进物业公司改进和发展的一件大好事。

祝你成功!

拒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