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待解决】左拐和直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2:05:45
A 骑的一个轻便摩托车在一个没有斑马线、没有红绿灯的开口左拐 (路是东西朝向,人站在路上,面向朝东,左是车向西走,右边是车向东走。路的中间是石凳,过一段就由一个通行的开口。路上有没有限速)
从后面驶来轿车B与A相撞。 后来的车辆鉴定是B的车的左边损坏严重,A车的车身后左侧有明显的撞的痕迹,后视镜也掉了,石凳上有A车的刮痕。交警说是B车的左边撞到A车的后部,由于力的分解,也后轮为支点,前轮逆时针将后视镜打掉。鉴定书上也没有写B车速是多少。
这样那事故认定书上写上了A车借到行驶【A骑的是电动车(不知道那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既轻便摩托车),车辆认定书上写的是轻便摩托车,也没有驾照,车没有牌照,借道行驶划主要责任】
到底那A有没有借道。(没有驾照、没有牌照姑且不说)A车撞有10米左右远。人抢救无效……
那路上没有什么刹车印。交警说那车的刹车系统是ABS的,刹车的痕迹看不出来。那路共有6个车道的,中间就是那石凳做的中心线。按照常理推算,那A车已要过那开口的,不然这么回在那石凳上有刮痕呢? 这样那B车撞上去的。这样难道那A车的借道? 那B车没有错!!??

电动车就是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什么类型的车和事故责任没有什么联系。事故事实就是,A车左转弯B车直行,转弯让直行,A车违反让行规定(因为撞击痕迹在左侧)。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出的事故,一般为了让非机动车方能够得到更多赔偿,尽量让机动车方多吃一点责任,这种事故交警要勘查现场,把机动车的刹车痕迹记录下来,车送去做鉴定,要判定车速只能根据刹车痕迹判断因为当时没有办法测定机动车的车速。最后定责应该是非机动车主要以上责任(违反让行规定),机动车定格次要责任(处置措施不当或者是车速过快{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比较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