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丈夫是遗弃家庭成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4:42:50
我今年30多岁,丈夫60多岁,身体不太好,我们结婚有五年了,我有两个女儿,今年18岁的19岁,前夫去世后由于家庭负担重和现在的丈夫结婚,现在我们感情合不来,我和两个女儿离开了现在的丈夫,没有在一起居住,请问这个构成遗弃家庭成员罪吗?我想合他离婚,可他坚决不肯,说我骗他帮我把孩子养大就要离开他,请问我该怎么办,单面提出离婚可以生效吗?谢谢了
补充一点,我今年38岁,不知道那位说我年龄关心我的年龄干什么吗?很好玩吗?该过的不说,还是要谢谢其他的朋友看了你们的回答很高兴。
他自己有退休工资,有行动能力,就是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

要看他有没有 经济来源 如果没有 那你就是遗弃家庭成员!但是罪还是需要详细来看情节的! 现在国家对婚姻中的分居是没有明文规定的! 抛开道德来说法 你是可以和他经行单方面离婚的! 你写离婚协议叫他去签 他不签 你就有上诉的理由 去起诉 说明诉讼原因 你这个事情 有个合理的理由 感情不和 生活不协调 经济来源! 记住一点就是要在协议离婚不成功后 在去上诉!
上诉后 他会得到同志 即使他拒绝 在60天后也自动生效!
望楼主 珍重 毕竟是婚姻 祝你幸福!

你也太牛了吧!三十岁就有十八,十九女儿了!这么说你十一岁就生孩子了,一个---牛!

不构成,遗弃家庭成员是指被遗弃的家庭成员无经济收入、无财产、无劳动能力或是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我想你丈夫应该不属于以上的任何一种吧?
单方面提出离婚协议是指什么?想离婚怕对方不同意的话就要到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没证据

说实话,你的离婚需求法院会支持的。

不过,在你艰难的时候他帮助了你,而你却这样对他,实在很没有良心可言。。。

我觉得你们应缓和一下关系,不需要离婚。如果不行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