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法律问题请大家帮忙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9:08:26
我有个朋友,她与一个工厂签订了三年的合同。并且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突然工厂说要把她换到其他的工作岗位上,她不要。工厂就说要嘛就服从安排要嘛就自动辞职,自动辞职的话好像还不给工资。请问这样可以告工厂吗?胜算大吗?

1、尽量协商解决此事;
2、若协商不成,且你朋友确实不愿到其他工作岗位工作的话,就要求工厂出具解除你妹妹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一定不要主动辞职。工厂出具书面通知后,以该通知为证据,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理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单位发放双倍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发放两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发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发两个月工资),同时要求发放欠发的工资。当然,在仲裁前也可到当地劳动局监察科反映一下,看能否在行政机关的责成下协商解除。
如果单位拒绝出具书面通知,则可通过和单位主管交谈的时候偷偷录音,或让证人作证的方式取得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具体法律依据可参考《劳动合同法》。
若要打官司,可考虑在当地请一律师。好运。

一,调整工作岗位,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
二,你朋友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三,离职要支付工资的;
四,建议你朋友不要自动离职,让公司辞退最好,会支付一些费用的。

胜算不是很大。三年合同以内厂里是可以调动岗位的。现在全球不景气,大裁员,有个工作不错了,还想干吗呀

如果说你朋友原先的工作岗位或职能在目前情况下不再设置,那么公司要求你朋友做岗位调换,应该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原来的岗位还是继续存在的,那么公司要提出岗位调换的话,应该是要双方协商的。前提条件是你朋友在原来的岗位上没有什么大的纰漏或则过失。

关键在看她当初和工厂签定的用工合同是如何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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