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网上追逃的相关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3 19:50:12
1、构成网上追逃的条件?派出所办的案需要哪里审批?
2、如果公安机关不积极抓捕,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不再重新犯罪的话,网上追逃对犯罪嫌疑人的正常生活(如改名字躲到外地打工或者作生意等)有什么影响?
3、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自首或被抓获的话,会不会加重量刑?犯罪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还能不能适用从轻处罚或缓刑?
4、撤消网上追逃会通知受害人吗?

谢谢各位的热心回答,本人绝对没有干什么违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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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网上追逃的条件?派出所办的案需要哪里审批?
:办案单位认为案件属于刑事案件,且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犯罪行为,通过领导审批,一般是分局或是同级别单位领导批准,可以通缉。
2、如果公安机关不积极抓捕,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不再重新犯罪的话,网上追逃对犯罪嫌疑人的正常生活(如改名字躲到外地打工或者作生意等)有什么影响?
:如以原姓名参加有关活动,肯定会被发现的,当然如果要在派出所改名,肯定会被发现。
3、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自首或被抓获的话,会不会加重量刑?犯罪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还能不能适用从轻处罚或缓刑?
:自首,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实践中定罪量刑要看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揭发、检举、立功、主从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按你所讲,如条件允许,可委托律师辩护,可争取轻判。

问题补充:4、撤消网上追逃会通知受害人吗?
:一般不会。

网上追逃和现实追逃都是公安工作的一项内容,网上追逃使用先进技术对在中国境内的逃犯追捕的一种手段,也就是说法网恢恢,一旦列入逃犯就追捕道底。如果逃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如果不是罪刑特别严重的话法院量刑是会底一档,判死刑的可判缓刑),如果抓获的话就没有这个条件。他不管那一个派出所列入逃犯,全国公安在 追查。

发布通缉令是一种严肃的刑事侦查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在本辖区内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组织、个人均无权发布。而且,公安机关也要在掌握一定证据、履行一定程序后才能发布。而大多数“网络通缉令”并没有经过严谨的证据考证和逻辑推敲,加之网上发布信息具有随意性,发布“网络通缉令“往往会成为网民宣泄情绪甚至达到个人目的的工具。更令人担忧的是:“网络通缉令”会削弱和影响真正的通缉令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发布“网络通缉令”也缺乏法律根据,如果提倡,很容易侵犯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权利。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发布“网络通缉令”时,如果公布了他人姓名、住址和照片,可能会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权利,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络虽然是虚拟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