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人士进来帮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1:23:05
我17岁那年还小,做了点错事.....先后两次到学校去敲诈,但这两次都不是我主使的,我们领头的是有个20多岁的人,我们也没带凶器 我也自是负责收钱,他们负责向受害者拿钱,,两次总共得了2000来快吧,,他们给了我3OO快.....请问象我这种情况会受什么样的处置....要是去自首又会怎么样....谢谢

根据你所说哦,有敲诈勒索罪的嫌疑。
犯罪金额不大,且为从犯。如果是初犯之前也没有不良记录,加上犯罪时未满18岁。应该从轻减轻处罚。

自首并揭发同案人,再加上你本身就是从犯..

应该回免除你的处罚..

16-18岁为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阶段,按照你的说法你们属于金额巨大的! 一般情况下,大于2000元就被认为是数额巨大的,但是如果你并不是主要犯罪嫌疑人,加上你未满18岁,应该问题不大,说清楚就可以!以后不能再犯.

事情过去了为什么还要自首呢...
况且你也没惹到不必要的官司...
案底也是由公安局密封保存的...
你现在自首那也没什么...
就是个从犯...
未满18周岁也没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