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回他人名下,但实属自己的房产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9:13:11
当事人江先生的家庭状况简介:父母离异,大哥判给父亲;江先生及其弟判给母亲.
其母在几年前着手为江先生及其弟建造一栋楼房.在楼房建造过程中,其弟移民美国.母亲在房子建成后,向江先生表示三儿既移民美国,这栋房子是她借债30多万建造的,江先生只要还清这30多万欠款,房子就归他一人.
问题是房产证上是他母亲的名字.这几年江先生虽已还款20多万,并居住此房中,但剩余欠款中有部分是当初他母亲向他大哥和弟弟所借.江先生的大嫂借欠款之名声称此房也有她家一份;而这次弟弟从美国归来探亲,其母安排住在江先生家中,理所当然地分配一人住一楼.

请问,这个房屋产权核心问题是否在于母亲的态度? 跟江先生的大哥有关吗?江先生想取回房产权可以通过怎样的法律手段,其流程大约是怎样的?

谢谢

房产证是母亲的,产权就是她的。她有权在她健在时将该房产给与任何人,其他人无权干涉。
其子女的出款和还款都可以视为对她的赠与。借款不算,因为即是借,还了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现在江先生还款最多,母亲也曾表示只要他还完借款,该房产就归他所有。只是现在大嫂横生枝节,解决办法有2个:
1、要母亲立下遗嘱,在她百年后,该房产归江先生所有。
2、江先生尽快还款,在母亲同意的前提下,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是的,因为是母亲的产权房,只有她才能决定房子的归宿。
母亲的子女都有继承权,江先生的大哥也出过钱,当然有关系。
再说,即使母亲同意把房子给江先生,其大哥和弟弟都要一致同意并在公证时亲笔签名才能成功。
谈不上使用法律手段,继承权是依法受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