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我的专利费(奖利费),要怎么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3:10:39
我在珠海某公司上班,于2008年11月被公司裁员。因公司欠我专利费用8000多元,才上网求助,事情是这样的:员工在公司发明、创造,为公司写专利并申请的专利,只要公司审批,然后交国家专利局,就可以拿到专利费,实用新型2000元,外观500元、发明5000元,我在公司上班有1年半多,申请专利十余项,算起来费用8000多,11月因被公司裁员,公司不给付费用。公司理由是:在我们签的专利合同中有一条: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不能得到此费用。但当时还没有离开公司之前,公司就不给。据我了解在以往的专利费用,公司都是在当年的10月份发放,每人都有!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我应当采用什么办法去获得?

上面说的可一啊

您好!你的专利创作属与职务发明。你是专利的发明人,公司是专利权人。根据法律规定,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有获得奖励和相应报酬的权利。这是你的权利任何人是不能剥夺的。
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只能提起诉讼。

说实话,这是合法的,你在珠海哪家啊?半年能申请十几件算多的了啊!!哈哈!!
为什么说是合法的,专利法中的专利奖励是指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并不指普通私营企业,其他单位是可以参照执行,这就是说可以不执行。所以不给你没问题,给你是你赚了,不给你也没办法!!!,

找律师维权啊!
职务发明应该给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