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试用期给的工资是800块人民币,180块餐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1:27:39
那八百和一百八到发工资时一起发,所以到手的总共是980块,这是试用期的工资。
但是深圳规定最低工资为1000,请问,我们公司是不是违法了?我有可能告倒公司吗?谢谢!

那个叫基本工资吧.不是最低工资..

很多社保医保都是已基本工资做标准的,

比如当地基本工资是1000,而你的实际工资只有800,那么你公司为你

交纳社保跟医保,最少要交1000工资的而不是800.

公司跟你定的980工资不违法...

补贴是补贴,
但你想做就合理;不想做,他就不合理.

试用期不算的,你去告好了,只有一个结果就是被炒鱿鱼。

当然违法的,最低工资是指扣除津贴什么的你实领的工资,如果低于1000就是违法,你可以要求公司把差额补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