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如何要求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50:16
最近公司效益不好,今年年底的双薪都打水漂了,听说公司里有可能会裁员.我们合同因为前些日子新劳动法出台抓的紧才签的而且去年9月份就到期了,一直都没有续签,在这家公司大概做了2年,而且我们公司发工资也没个工资单什么的,如果被裁员能不能要求公司补偿.如果可以,能不能举出劳动法中的具体哪一条.并指点如何取证. 如有专家可以指点一二,在下不胜感激.无以回报,就多加点分数吧,能给个详细说明的将会追加悬赏.TKS!!

如果你同意公司的解除决定,4.5个月的补偿,加1个月的代通知金。
如果你不同意,认为公司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与你的合同,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补偿金的2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据理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局申诉,要求仲裁。

依照劳动合同法,公司裁员的理由有很多,不同的理由分别对应不同的补偿标准。

但,无论公司是以何种理由裁员,都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他的裁员理由成立,否则,违法裁员要支付双方经济补偿金。有必要的话,建议你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好做到心中有数。

一,自2008/10起,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二,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以下费用:
1,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2,支付从入职日到离职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3,为你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可按月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