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里到底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0:41:58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结论“八级”,就是劳动能力的鉴定。
通常一至四级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鉴定结论格式,结论书格式由各省自行设计,但是就我所知,鉴定结论中,大多数都只有伤残等级和其余申请鉴定的结论内容,不会记载诊断证明和评审专家姓名!
工伤伤残等级的判断是非常专业的,按规定没有相应的鉴定资格是无权作出认定的。其实普通劳动者,并不需要自己来查的,只要工伤一定要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我的建议)。因为工伤的赔偿数额,主要根据你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你的户口性质(城镇还是农村,在乡镇的厂里有固定工作,可以按城镇算)计算。因为很多人问过我,所以我帖一下最新的2006年发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GB/T 16180-2006
200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
工伤偿付标准不变,评残的条文数,则由过去的470条增加到572条,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有了新依据。另外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4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划分为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条目增加了102条。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对号入座的评残条文;同一残情伤残级别也进行了调整,如剖腹探查、脏器修补等。
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h)八级?
1)人格改变;?
2)单肢体瘫肌力4级;?
3)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
5)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
6)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7)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8)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9)面部烧伤植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