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福利费的有关问题。急!在线等候回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5:59:33
公司之前的一个会计已经每月都按公司总额的14%提取了福利费用,但是现在新准则规定从08年开始就不能计提了。那我是否按原分录冲回?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招待费、员工过节费来冲呢?会计分录:借:应付福利费 贷 :现金
只要冲的数字不超过年工资总额的14%就可以了??

另外还有07年以前的计提福利费我又该如何处理?

07年以前计提的福利费,看有无人力资源部出具的福利费详细使用计划。如果有,可以在账上保留,留待日后按计划支出。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

07、08年福利费已不用计提。既然老会计已计提,应把多提的部分冲回。
原则上,应将所有计提福利费冲回,然后查找福利费支出凭证,按福利费支出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不过,这样做工作量可能实在很大。你也可以暂时计入管理费用,以后发生时再按实际受益对象入各成本费用。
具体做法:
1、实际使用的福利费,做账: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等
2、福利费余额冲销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红字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红字金额】
冲销后,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余额为0。

不是不能计提,是不需要计提,这就体现出了会计和税法的差异.
税法上在税前只允许扣除14%范围内开支的部分
至于07年部分的节余,在08年应先列支

找票冲比较理性。你原路冲回就会增加公司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