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53:23
我是2007.9.1签的1年的劳动合同 可是到了2008.9月单位没和我签合同,到2009.1月单位把我辞退了(说是合同期内辞退,给了我 1.5个月的赔偿)可我没签合同.
1.我可以要求企业给予我没签合同这几月的双倍工资吗?
2.要给给哪几个月的?
3.现在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吗?
我不知道企业的注册地点 要去哪申请劳动仲裁呢?单位是西青区中北工业园

劳动仲裁要是不乐意受理,可以通过都市报道那他们会不会就受理了?

1、“我可以要求企业给予我没签合同这几月的双倍工资吗? ”:可以。

2、“要给给哪几个月的?”: 可以索要的是从2008、10.1至2009.1月每月的双倍工资。

3、“现在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吗?”:是,可以正因为是免费的了,到哪儿都排除,申请仲裁的人很多。

4、“我不知道企业的注册地点 要去哪申请劳动仲裁呢?单位是西青区中北工业园”:申请劳动仲裁应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至于注册地可以到工商局去查。

补充:“劳动仲裁要是不乐意受理,可以通过都市报道那他们会不会就受理了?”:呵呵,只能告诉你,有媒体的舆论监督劳动仲裁部门会积极一些,但他们会不会立即受理还要看仲裁部门领导和人员的“耐监督力”有多大:但肯定会有好的作用。
建议:最好是在仲裁申请前或是同时就向媒体报料,不要等仲裁不受理了再去找媒体:好像让他们在打自己的脸、被迫受理,就不好办了。

在我的QQ空间里,关于劳动争议的各种案例和法律条款都有,也有我本人在仲裁阶段的劳动争议申诉书,和一审法院的劳动争议起诉状,二审法院的劳动争议上诉状,你可以参考下,因为我也在和公司打官司。不过,你要有长期与仲裁委和法院打交道的心理准备。我的案子已经将近7个月,现在到了中院环节。
1、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没签合同的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按照现行法律条款和各仲裁委和法院的审判例行,你的情况应该是补偿你2008年9月到1月的二倍工资。
3、从2008年5月1日起,劳动仲裁免收仲裁费。
至于你不知道公司注册地,可以就近到公司住址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诉。
仲裁委如果不受理,会给你出具不受理通知书,你可以拿着通知书到一审法院起诉。

一、未与你续订劳动合同的,但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故应当自第二个月起每月向你支付2倍的工资;
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三、支付从入职日到离职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