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作一年后才开始每年享有有年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0:13:04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 号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未限定为本企业工龄,应理解成社会工龄,有实际案例,可上网查证类似案例)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1月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是的;
连续工作一年后才开始每年享有有年假;
连续工作半年后才开始每年享有有双薪;

YES!到哪儿都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