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给职工参保 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2:13:47
我妈刚过了50岁生日 去办理退休 发现企业未给职工参保 一个月都没参 现在想一次性补交可以吗 ?怎么办?
别人名下的社保 能不能转到我妈名下 我们补交齐全

不可以一次性补交。除非通过劳动仲裁。而且,现在有的地方改为55岁退休,你查清楚哦。
回答补充:
楼下的,未参保和欠缴是两回事情哦。未参保的人连户头都没有啊。而且,如果企业没有为你办理保险,也许企业也没有开户呢。
别人名下的社保要转到你妈的名下,只能采取非正常手段。而且,最好那个人是相当可靠的人,否则一旦他反悔,你们会带来很多麻烦。
我建议你可以先和企业商谈,如果企业未给你母亲参加社保的话,你通过劳动仲裁可以得到超过社保很多的补偿。由于现在社保基金负担重,许多地区都明文禁止向前补缴了。你母亲获得公平补偿的办法就是仲裁。
反正现在仲裁也不需要缴费了,你最多花些律师费。

  企业未给职工参保,可以一次性补交。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不知道你们是哪个城市,具体规定如何,我们城市是可以的,但是要加滞纳金。既然这个是单位造成的,应该由单位来补交,那么滞纳金也相应的由单位承担。

可以的 具体的你可以问一下你们所在地的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