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工资纠纷!!!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4:10:28
我是做房地产销售的,08年5月底我卖了两套房子,这个客户是一个人买了两套,一套是他名字一套是他弟弟名字,在当时我们公司有个政策是老客户介绍新客户买房子的话,对老客户有个2000块钱的奖励,对新客户也有800块钱的奖励,不计算在房款里等以后公司核查过之后,再以现金的形式发放,我给他们报了一个2000一个800,这是两个老带新的奖励。后来我在10分的时候被公司辞退了说是业绩不好,我当时查了劳动法按照正规的手续走的话应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再给我一定补偿,但是我什么都没说就走了,公司压了我1万元左右的提成说是扣掉10%当作后期的交房保证金,给那些为我客户做后期的人,我也同意了。提成的发放是按照客户到账后隔月发的,我已经拿了3000多的提成了,还有6000多没拿。就在今年11月份的时候维护我客户的那个同事给我打电话说公司检查我报的老带新的时候,我客户说没人介绍他买房子,(这点责任在于客户,我以前给他们说过会有人打电话检查)没批下来,我又把情况说了一下给那个客户报了一个老带新,但是现在的老带新和以前不一样了,只有老客户的2000没有新客户的800了,我那个客户去拿钱的时候2000扣完税只拿到了1600,现在在公司闹事,非说我当时给他说的是一个老带新是3000两个是6000,但我真的没有那样说,现在公司让我去和他谈,但是我说没有他一口咬定说有,这个东西也没有书面上的凭证,公司说我把客户搞定才给我发提成,但现在我提成的10%也扣了,还要我去维护客户,现在客户就是要拿到钱才肯罢休,公司又把握提成给扣了,口的时候也没有给我说,等我去领工资的时候才说。马上过年了,这可怎么办啊!!!像这种事情我该怎么去解决,如果通过法律的手段的话,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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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单位关于推销房子的规定【关于售出一套房的提成问题】。

2、找到当时你出售给该客户房屋的信息和资料。

3、如果想尽快解决,可以持以上证据要求单位承担:
(1)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的待通知金【以上月工资为准】。
(2)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以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准或近12个月平均工资为准】。

很同情你的遭遇
建议你找个律师详细的咨询一下看能不能借助法律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

良心账

首先看你和公司的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