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合同及劳动仲裁的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4:02:22
5月份入职一家公司,公司只与我签订了“试用期合同”,为期一个月;随后公司一直都没有与我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从6月份一直到12月份);
目前我已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及补上社保等。
公司现在的态度仍然很恶劣,甚至扬言“你是试用期员工,公司并没有和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所以你起诉也没有用,更别提双倍工资了”。
请问:
1、这种情况我的“劳动仲裁”能否获胜?
2、其所谓的“你是试用期员工,公司并没有和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所以你起诉也没有用,更别提双倍工资了”,是否如此?
3、劳动合同法说【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其中“试用期极为劳动合同期限”应该怎么理解呢?是指从法律角度上来讲我只与公司签订过“一个月”的合同吗?那我的6~12月份怎么说呢?如果公司说我在那一个月的“试用期”以后就被“辞退”了怎么办?
4、如何才能确保我能够胜诉?有没有什么其他好的建议?
——非常感谢好心人的热情帮忙!祝好人一生好运!!!

1、这种情况我的“劳动仲裁”能否获胜?
胜诉记率80-90,因为公司的说法根本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明确表示不予签订正式合同的,转为正式合同期,因此单位的使用期合同必须在1个月的试用期满重新签的正式合同。

2、其所谓的“你是试用期员工,公司并没有和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所以你起诉也没有用,更别提双倍工资了”,是否如此?
因为单位只是签订1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做法不合法。试用期满应重新签订合同。因此你有权要求单位补齐应支付你6-12月的双倍工资个月以后正式合同工资。以及补齐入职以来的各项保险。

3、劳动合同法说【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其中“试用期极为劳动合同期限”应该怎么理解呢?是指从法律角度上来讲我只与公司签订过“一个月”的合同吗?那我的6~12月份怎么说呢?如果公司说我在那一个月的“试用期”以后就被“辞退”了怎么办?
你6-12月合同视为正式合同期,没有签订的公司应支付你这几个月的双倍工资。

4、如何才能确保我能够胜诉?有没有什么其他好的建议?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要求填写表格,同时搜集相关证据,如当初签订的合同、考勤卡、工资条、工作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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