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样做符合劳动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0:17:58
我在一家商贸公司上班,带薪培训,我上了四个月班后辞职,公司说我在试用期辞职要扣我一千块钱培训费
我进公司到辞职都没有签定任何合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所以要看你的培训是不是专项培训,发生的培训费用公司是否可以提供证明。

其实,最好的一点就是,公司没有与你签订任何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超过1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

所以,你反过来可以提出,要求公司支付你后来三个月的双薪。

到最后,说不定是谁要协商解决。

公司内部培训的话就没有权利扣你钱,专门出钱培训的要有相关证明票据

你和公司签劳动合同了吗?如果签了且上面有此条,那公司就没有违反。没签的话是你的事情了

是的,虽然没签合同,但是事实劳动关系,要按制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