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签约协议,法律与写手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9:47:43
我看了一篇网络小说的签约协议,发现了一条,让人很无赖啊!!
1.甲方欲出版处签约作品之外其他作品,需提交给乙方,给予一方一个月的优先签约考虑时间(以甲方收到作品之日算起的一个月为准.)
那这不是说,我A书是签约的,那是不是说我要出B书了,还要优先给乙方一个月的时间审核??
这些条款好无耻啊!!
供参考的知道,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2425120.html?si=3
谁给我解释下各网站的签约模式与签约合同书啊!
望有法律知识与小说写作经验的人给点指点!
这完全给网站榨干了。
望大家分析看看
上面参考的知道,里面的条款是不是所有小说网站都是这样的啊?
那些条款怎么怎么看都像是榨油在。
能麻烦详细解释下那上面的条款吗?
谢谢各位!

这条件很一般呀,租房也有优先购买权和优先租赁权。
又不是让你一定要卖给他,只不过在同等条件下给他一个月优先期。你把价格抬高了不就得了。他一个月内告诉你拒绝,或者一个月后凑不够钱,自然就丧失优先权。

补充:
那个参考的是一个格式条款,就跟买房子差不多,人家就这么一份合同。理论上是可以就具体内容再调整的,但是一般调整太多对方就不签了。
并不是所有网站都如此,我国目前还没有类似的行业协会或法律法规统一规定。而像买房协议,有些地区就有由官方主导编订的统一格式合同。

你签协议时,看好版权归谁就好了。优先权这东西其实你不吃亏,因为优先权一般都是“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你只要执意抬高价格或严苛付款手段(比如一次性现金付清就比分期付款严苛),一般都能逼退优先权所有人。

你最好还是把自己要签的那份拿上来。

各个书站的条款都比较霸王,只是起点更甚。
你所说的那条就目前来说,其实没多大用。每个书站的条款都有类似的签约作者别的作品优先签约权。但是还不是这本书在起点VIP,下本书就跑数字去了。或者这本书是数字VIP,下本书就跑起点签去了。小编想拦也拦不住。
所以你完全不用怕在某个书站签了个VIP之后,以后就被绑在那了。
要是这样的话小三就不会从幻剑跳槽到起点,血猪头也不会从起点跳槽到数字去了。
就目前来说,网络小说作者签约违约的情况很多,很少动用过法律武器的。
只有那次起点想挖诛仙和飞翔篮球梦,提前把还是幻剑VIP里的章节在起点发布出来了,结果幻剑去了律师函。还有就是云天空跳槽到数字时,起点做为报复,把云的邪神VIP全解禁了。结果打官司起点输了,赔了十多万。此事造成后来起点的VIP条约里又多了一条VIP作品的更新权、解禁权都输于起点,只是暂时授于作者,起点拥有可以随时解禁的权利。嘿嘿~~~

各个书站的条款都比较霸王,只是起点更甚。
你所说的那条就目前来说,其实没多大用。每个书站的条款都有类似的签约作者别的作品优先签约权。但是还不是这本书在起点VIP,下本书就跑数字去了。或者这本书是数字VIP,下本书就跑起点签去了。小编想拦也拦不住。
所以你完全不用怕在某个书站签了个VIP之后,以后就被绑在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