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土地证丢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7:43:54
家人于2003年购买了某小区一套房子,房产证用的是我姥姥的名字,土地证用的是我的名字,后来家人觉着不妥,找到朋友希望能够帮忙更改房产证的名字,朋友将房产证和土地证全部拿走后,过了几天说等过了五年再办理合算,不然多花钱,可是房产证土地证一直放在他手里没退给我们,期间要过几次,都被他以忙为借口给忘了,好不容易他要还给我们了,可是还没去拿,他就出事了,被检察院逮捕了,现在他家人拿着我们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不给,很担心他家人会想办法把房产证和土地证变更为他们自己的?(他家人对我们家有一些误会)可是我姥姥的身份证和我的身份证他们都没有,只有复印件!但我还是担心,他们会不会花钱找熟人走捷径办理?房子的购房合同和发票都在我们手里,还有每年的物业管理费等等收据。他们能办去吗?

你可以到政府部门办理挂失。没有你们现场签名或是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他们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你放心吧.

去补办房产证、土地证就行了!
你们当时把证、复印件什么的给他的时候就没让写个收到条什么的?
要是有收到条的话就上门要!不要就告他们!太不像话了!!!

很简单呀,他拿着也没用,因为土地证、房产证都是你和你姥姥的名字,没办理公正书没办法进行房产、土地证过户的,你最好去房产局和国土局办理遗失补办业务,把原来的土地证、房产证都注销掉。拿到新的土地证、房产证后,就去办公正书(把你姥姥的房产赠与给你)最后去房产局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你和姥姥带着有效证件去房屋所在地地局挂失,然后申报补办,不过周期很长,有土地证的房子一般情况都是市管的,补办周期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

你直接带着你老老,带户口本,身份证到房产局补一个就行```房产局都有档. 补完房产证,在去办土地证就行```另外,现在已经没有5年的交易税了。废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