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指导劳动仲裁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2:40:29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2008年2月1日-2008年12月31日的双倍工资合计人民币:XX元.
2、依法裁决被诉人依法为申诉人缴纳2007年6月入职至2008年12月的社会保险。
3、依法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未依法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济补赔金,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2008年每月的平均工资为人民币:XX元。 (律师说的,我未找到法律依据)
4、 裁决由被诉人承担本案一切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我2007年6月6日进入被诉人处工作任管理部文员工作,工作至今已过2008年,被诉人一直未依法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我缴纳社会保险,我曾多次口头向被诉人提出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为我缴纳社会保险,但被诉人一直未履行。为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第十条、第四十七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出如诉所请。

此 致
北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1、副本 份;
2、物证 件;
3、书证 件。
证据清单:
员工应聘申请表1份(复印件).....................................1页<

第三项是解除关系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意思是说单位为与你签订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支付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数额相当于你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2倍
其他地方并无不当

第三应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工龄一年一个月工资

是否则是

1、依法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2008年2月1日-2008年12月31日的双倍工资合计人民币:XX元.
答:双倍工资是指,以正常月工资为基础多一倍。如果公司已经支付了你的正常月工资,你要求支付另一倍工资就可以了。可以这样写:要求依法支付因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需要支付的二倍工资。扣除已支付的一倍工资,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倍被无故拖欠的工资。

2、依法裁决被诉人依法为申诉人缴纳2007年6月入职至2008年12月的社会保险。
答:从法律方面来说可以支持,但从实际操作惯例来看,很难执行,建议这条取消。(个人意见)

3、依法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未依法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济补赔金,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2008年每月的平均工资为人民币:XX元。 (律师说的,我未找到法律依据)
答: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要申请劳动仲裁,首先要有证据证明你和企业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否则不予立案。如果能够证明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话,按照举证倒置原则可以要求企业方面提供你们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在劳动局备过案的正式劳动合同),如果提供不了就是适用这2条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