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代表的选举工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9:25:47
主持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是由人大常委会还是由主席团,请解释详细点,谢谢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规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2)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5)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领导全军的选举工作,其他各级选举委员会主持本单位的选举工作。人民解放军及人民解放军团级以上单位设立选举委员会。连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军人委员会,主持本单位的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