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难道就没有责任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1:03:10
商家的责任越多,提供给消费者的权力越大,消费者难道就没有责任了吗?

有些消费者恶意破坏商品,又以“三包”的产品质量保护法要求商家进行退、换;反复这样,无赖至极,工商局判定“产品质量”的标尺不明,到底什么才是合格?什么才是“质量问题”!每个行业、产品要求多不同,什么才是产品的标尺什么才是道德的标尺?

很郁闷···

建议你查一下国家标准化法和质监局的各项标准规定!因为流通领域的产品是生产领域制造,工商局在认定不合格时,也是根据标准化法和配套法规来的,不可能无理取闹!总之,还是希望你们自己严格按规定来制造产品,商家一定要把住入口关!

工商局没有判定产品合不合格的权利,对于三包责任也只是调解的权利。而商家如果知道该产品不是因为产品的质量而引起的而是因为被消费者恶意破坏的,那你也可以向工商局的消费委说明情况,他们如果强制要你退或换的,那你可以走司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