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3:19:50
去年(2008年)3月31号我和老公将自己的20万人民币借给一个很好朋友的朋友,每月还利息共计3000元,借条上写好还款日期是2008年8月31号,共计5个月。但后来因为地震原因,所以对方说延长还款时间,我和老公想,反正我们的钱拿回来也没有合适的项目,顺便每月还有利息可收,于是也没有催对方还款。但现在过年了,我们前一个月左右就给对方说了希望能在年前还款,结果对方说有点困难,于是我们就说那年前还一半也可以,现在离春节只有4天时间了,我想可能也不得还给我们了。
我想请问相关人士,如果这个钱对方一直找各个理由不还,而借条上写的还款时间又是2008年8月31号,这个时间一直到好久会不会有个自动放弃什么的意思吗?是不是表示我们债权人没有追问就在法律上有个什么期限呢?谢谢回答!

法律不会认为你是自动放弃债权,8月31号到现在只是你的讨债时间,这也可以成为你起诉的理由,

如果过段时间,你确定他不会还款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有了那张借条.胜诉绝对不是问题

但是不要超过2年!!!

打官司吧,借钱时跟孙子似的,要还钱了就装大爷。
现在我要是有钱,存银行也不外借。现在的人,坏着呢!

你完全可以打官司,过了约定的还钱期限,他不还,正好给你起诉他的理由!借条就是最好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