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着钱走了不干了~合适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4:42:11
我1月1号去商场卖衣服的地方应聘,管理人员说只需交纳500押金就可以上班了,每月15号按时发工资,想不干的时候得找好替自己的人我才能走。
可是15号发工资时说没有我的工资,因为新人还得押半月工资,可是应聘时他没有告诉我这个,而且他还说年前不发工资了,年后2月15再发。过年这段时间还规定上到晚上10点。天哪!我们这地方还没有任何店冬天营业到
晚上10点呢!还没有加班费!我认为他们很霸道!所以想辞职!可是他们却不让,找到替我的人也不让!于是我就在我的班上卖够了700块钱走了(我干到现在的工资再加押金其实有800多了),这样做是不是很不厚道?可是他们也太气人了。
他们没有我的任何资料~也没有合同 。再补充一个事:我去之前他们有2个营业员A和B~B辞职了我才去的~B走之前由于A和B没有接好班~丢了件衣服200多~可是经理却让A和我把钱补上~大家说这有没有我的事吗?气不气人!?

回复24438129:我认为他违法在先,一是除了说好了交纳500押金他又押了我半月工资(应聘时他没告诉我还要押半月工资)二是他说的15号按时发工资却没发给我(过年不发钱。。。。哎)

虽然不是一种正确的方法

但是,如果你说的都是公正的和几乎一样的话

我觉得他们可以不仁,我们也就不义了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违法?有没有你的身份资料在他们那里?如果没有走就是了

这不是厚道不厚道的问题了。。你已经违法了~!!

有些人有些事情,要用非常手段,但用非常手段的时候注意保护自己就行!

他们可以不仁,你也就可以不义啦!
别管那麼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