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架而产生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25:36
个人情况说明:本人是应 用人单位征兵于2001年参军 并于2003退伍 回单位工作签定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 工作至今 单位为国营企业

2009年1月17日晚上17点半左右 本人因为在单位工作时 和单位聘请的临时钟点工因为工作上发生争执 临时工骂我 并对我动手 我对其还手而引发的对殴 对欧过程中 我把对方打伤 我和对方的互殴过程被单位监控摄像拍下 并备案 但是我和对方对殴前 并没摄录下来 但是有旁观同事可以口头证实是对方滋事而引起的事端
当天晚上事发后2个小时 对方从外面找来黑社会人员 共计10人 来我工作单位闹事 要人 单位并为未及时报110而是由保安部门出面和对方协商于2009年1月19日调解 并带被打伤临时工去医院就医
2009年1月19日调解当天 在当事人双方 不见面的前提下 由单位 出面调解后协商赔偿临时工1W2 RMB
并且鉴于我曾经在5年工作时间里 和单位同事发生过吵架 单位处理过的有1次
现在单位叫我停职 等待单位领导和部门 处罚

鉴于以上情况单位可以对我作出什么样的处罚?
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话 我可以索赔吗?

1 谁先动手并不代表没有过错,只是过错大小问题。

2 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明确规定了打架斗殴予以开除处理,那么不须给予经济补偿。

3 最严重可作出立即开除的处罚。

4 个人建议LZ马上写封检讨给单位承认自己的过错,并到单位领导面前表态,同时积极取得对方的原谅,给付部分赔偿款,事情不会那么糟糕的。

根据单位规章,可能被开除。
但还是有机会辩驳的。

你可以进一步将详细资料发到wenjeef@163.com,我可以帮你分析一下。

要你赔偿1W2???
不如找个律师好好解决一下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