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年终奖励扣税后是否存在奖金多的,实得数反而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7:30:27
如:
甲:年终奖239990元,239990/12=19999,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其税金=239990*20%-375=47623,甲实际税后所得=239990-47623=192367元。

乙:年终奖240010元,240010/12=20001,对应税率25%,速算扣除数1375;其税金=240010*25%-1375=58627,乙实际税后所得=240010-58627=18183元。

甲乙奖金差不多,应发数仅仅相差20元,但是实际所得,应发数多的反而少得一万余元。貌似不合理!

就是这种情况,楼上的没有经历过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缴纳。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条例,针对年终奖的计算,确实是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而且从实施之时开始就一直存在,虽然很多人(包括专家学者)都在给税务局提意见,但是至今没有任何改正。

了解了一下年终奖的个税确实是政策不合理导致的,原来答错了!

是这个样子的。现行国家订的计算方法。

很有道理,确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