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收据能作为证据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9:10:46
我姐夫是卖橱柜的,一顾客购买了他价值6400元的橱柜,在付款时刷卡只刷上了600元,但我姐夫却以为他刷上了6000元,随后跟他签了购买合同,差的400元让他第二天补上。当时就他俩在。

第二天,姐夫没在,我在,但是我只是去那玩的,他走时让我记得收那个顾客400元钱,那顾客来了交了400元后让我给他开了一个收据,收据内容如下:“今收到XXX 6400元橱柜款,货款全清。”落款是我的名字。此内容是那顾客让我这么写的,我想着反正都清了吧,所以就按那顾客说得这么写了。

谁知后来我们发现只刷上600时,让那顾客来补交钱时,他却反说没刷上的5400元他当时交的是现金。我姐夫说:“你要交现金,那么我给你写的收据呢?”然后他就拿出第二天我给她写的那个收据。

我们没收到钱,不给他做橱柜,现在他起诉了我们

那个收据我没盖章,也没按手印,而且我也有电话录音能证明我当时只收了他400元,却给他写了6400的条,这个收据还有用么????

各位律师大人帮帮忙,能不能说一些可以推翻此收据的法律条例,好让我在答辩状上用得上,而且他是不是不能起诉我?这场买卖我又没有参与。
我们打赢的机会有多大?帮忙出点对策吧,求求各位了

写了收据只是个证据,欺骗性质合约无任何效果。
他这此属于故意欺诈,关键在双方答辩的漏洞了。
电话录音是你的一个大证据。第二个你不属于店里专业人员是个大关键(你说你不懂业务。去玩被骗了。)

反告他欺诈罪。
注:胜负的关键是在证明合约是欺诈性质的。你不知道你姐夫店的情况。你不参与销售。你不代表你姐夫。
这你胜诉胜算很大的。有电话录音,
注意把妨碍司法公证,作伪证,欺诈,之类的大罪名往他身上套。打击他的心理。甚至说要提出刑事诉讼。。。
.................................
在说下关键:合同欺诈
,,,,,,,,,,,,,,,,,、
合同欺诈的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他真以为法律那么好玩好骗就给他点教训,拿6000快钱拼他三年!(他这属于情节恶劣)

你的操作方式有致命的失误~~~白纸黑字在现在的中国法律还是首要的判决证据~~电话录音只是第二证据~~这个官司你找个好点的律师应该不会很难~~但是为了6400块 没那个必要

能赢的。但一定要请律师。

你的官司要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