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或赠予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4:12:26
我的爷爷有套房子,我一直在住,产权证是爷爷名字,已经去世很多年了。如果我要这个产权名字改成我的。继承公证需要继承关系人,而目前有继承关系是我奶奶,我姑姑,我叔叔,都在世,问题在于我爸爸出国失踪多年。这样还可以继承公证吗?没有继承公证可以赠予房产吗?具体要怎么做呢?请详细的解释一下好吗?谢谢 。最简单便宜快速的是哪些方法,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多少费用大约呢?请问各位律师,谢谢!

首先,不能通过继承办理过户,因为你不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只有你奶奶、你姑姑、你叔叔和你爸爸。
其次,也不能通过赠与办理,赠与需要产权人签署赠与协议,并需要产权人和你一起办理赠与公证,而你爷爷已经不在世,如何办理?
如果你奶奶、你姑姑、你叔叔都愿意放弃继承,而你爸爸又失踪多年,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你爸爸死亡,那么你就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你爸爸的遗产,而你爸爸可以继承这个房子,所以你可以通过这条途径办理。但是这个途径比较麻烦,建议你委托个专业的律师办理,代理费用不会很高。

你是可以继承的
有个名词叫代位继承
但是比较麻烦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
要是你爷爷的户口本上没有你的名字和你爸爸的名字
直接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就行了

要是有名字在户口上
那么就要先报失踪、死亡声明
然后再公证
最后是拿着公证书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