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律上的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1:28:51
我是刚毕业的学生,托人介绍进入一家房产管理公司跟着“师傅”做房产评估。最近发现平时我都有加班费,而且每月都是“师傅”签字领走我却毫不知情,钱也从来没有到我手里过。现在那个“师傅”居然说平时请客吃饭用掉了,还说是我同意的。我的加班费一共要2700元,我从来不知道要用这个钱来支付所谓的业务费。我想问这个“师傅”的是什么行为,触犯了什么法;我该如何拿回这笔钱。希望有相关人事能来帮忙,谢谢了~~~~

你的所谓师傅的行为符合刑法的盗窃罪的特征,但是恐怕总的盗窃所得才2700元,只够治安处罚的标准,不够判刑的标准,所以,建议您找你师傅“协商”,就说他的行为属于盗窃,如果能够将钱还给你,就算了,你就不追究了,不然要去领导那里理论理论,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了,因为你师傅的行为符合“利用他人不知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属于盗窃犯罪”的法律特征

你师傅就是侵犯你的财产权了。加班工资是你的财产,没经过你的委托或者同意擅自拿走,你有权请求返还财产。加班工资领取表上有你师傅的签名就是证据。

这个在法律上讲,是属于“师傅”盗窃。但是,你要注意,中国的国情现在就是这样,尤其是师傅带徒弟,人家凭什么白带你,你如果找师傅协商,那么后果很明显,你有可能在这个行业混不下去。一个是你的前途,一个是2700元,自己考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