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问题,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6:39:52
甲方和乙方常年有业务往来,一般是一年一签合同,但是甲方去年合同履行完了以后,今年突然不和乙方作业务了,而且没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以为会继续以前的惯例,为履行今年的合同作了一些准备,得知甲方已经和别人签订了合同,有些手足无措~~请问如何追究甲方的责任,有什么具体的法律根据?

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合同是一年一签,今年没有签合同,无法追究对方的责任。双方所形成的交易习惯不能成为问责对方的法律依据,顶多在道义不够意思。

说实话没什么法律依据。

除非甲方已经发出要约,那乙方做了准备,甲方不可撤消要约。

案例中甲方并未发出要约。。所以,甲方并无责任

没有法律依据。追究不了责任,损失算你自己的

是没用的!以前的合同怎样都是已经的事!并没有说明一年之后的事!
现在的合同是指已经在一年后的......
合同签定是要双方同意!
甲方是可以不负法律责任............

没有法律依据,这就是合同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