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打工的申请劳动仲裁真的能有国家有关部门给伸张正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9:15:48
我在一个私营的酒店工作,至今已有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了。劳动合同只在零八年的一月一日签订到十二月三十一日。零八年以前的时间和零九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有相关的在此工作的证据。工装押金条、每天的工作交接记录)今天公司领导突然通知(口头)我们这个酒店所有员工,酒店要关闭了。年后上班让我们到另一个酒店去工作。(那个酒店与现在要关门的酒店并不存在什么连锁的关系)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大多数员工都不能接受他这一突然的安排。(我们大多数员工也质疑这是不是老板逃避对我们补偿的权宜之计)请教各位明白人,我们选择不接受老板的安排是否还有权要求公司对我们做出应有的补偿?如果公司拒绝补偿,我们员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真的能给我们伸张正义吗?请教明白人!衷心表示感谢!

理论上有权要求补偿,但很难落实

1、可以要求补偿,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2、拒绝补偿,得看是什么原因,如果是因为企业确实是困难,那么可以适当的宽限。当然可以去仲裁,你没有签合同,本身就可以申请公司补偿你一个月2倍的工资

一般还是能够公正裁决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