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来水管道损坏,水费谁来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9:39:46
我家住在一个胡同里,共有几家住户,在胡同口有一个这个胡同的总水表,各家门口还有一个小水表,前几个月不知道什么原因,在胡同总水表的出水口没多远压坏了,跑了几千元的水,我们的水费归村居委会代收,但是村居委会要这几千元的水费让我们住户来拿,我们住户觉得不应该我们来拿,就不拿,居委会竟然给我们停水 已经半年了!~ 打市长热线反映也没人来管!~我想请懂法律的朋友帮我分析一下!~这个事情应该是谁的责任!~ 如果不是我们居民的责任,具体该怎么申诉!~

我国合同法中对水电管线的权属有明确的规定,住户仅仅对水表到自己的这段负责,意外的部分应该有水务部门负责,现在那部分损坏应有他们负责维修,跑水也由他们负责。你们仅需对自己家水表显示的用水进行缴费。
无需申诉,和供水的自来水公司(水务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谁来拿这费用我不知道,但是我觉得不该你们出这钱,如果你们打电话没人来管,就给媒体打电话吧。上了电视马上就有人管了。上电视上电视上电视

起诉给你们供水的单位,要求对方履行供水合同。
水费应当依照实际使用的表数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