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诈骗罪11万,如果认罪态度诚恳,怎么判刑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1:23:08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诈骗被海淀派出所抓起来,现在在清河拘留所,诈骗金额在11万,抓起来2人,还有两个人在外逃,已经快40天了,我想问一下他的家人什么时候能和他见面,到法院的阶段还需要多长时间,如果判刑的话,能判多久啊,怎么判刑啊?如果认罪的态度好能判的轻一点吗?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法发〔1996〕32号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认罪态度好也不可能低于3年

其次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朋友应该是拘留并没有逮捕而拘留期限最多35天。现在因该是超期羁押。可以让其委托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要见面最早也得是案子审结以后。之前只有律师可以见

家人只能判刑后才能见面
还得三四个月才能开庭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1万的话也许得是巨大了,看当地的标准了
认罪的态度好是可以从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