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9:51:31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和数额较大,目前如何定性?
先谢谢 天宇右手戒指 ,情况是这样的:在1996年将本单位资金10万元借贷给他人经营使用,目前尚余5万元未追回.在2000年12月20,借单位资金5万元用于自己购房,这笔款在2005年10月5日归还.手续是完备的.
正常来说,该如何量刑? 请注意,还有时效的问题.

一、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界定分两种情况: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资金15万元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资金5万元至1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二、挪用资金罪中挪用金额在数额较大这个档次可以判缓刑,数额较大的界定分两种情况: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资金1万元至3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资金5000元至1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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