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对欧洲的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8:05:58
请概括叙述洛克的三权分立学说和美国的三权分立体制对欧洲的影响
请注意我的题目,不要说些和题目没关的话,谢了

请整合你们的教科书来作答。。。

洛克是初步分权思想,
立法权归议会
行政权,外交权归君主
其三权分立实际上是议会和君主划分权利,反映当时英国大资产阶级的要求

后面的一个不知道,不好意思啊

权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是指将各种国家公权力分散,不使其集中在单一机关内的设计。权力分立这一名词首先由启蒙时代法国的哲学家孟德斯鸠所提出,而这样的设计通常以三权分立(Trias Politica)而被熟知。三权分立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机构共同存在,地位平等且互相制衡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当前世界上民主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制度。与其相对立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议行合一制。
分权理论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的混合政体学说。柏拉图认为混合政体综合了君主政体的智慧和德性,民主政体的自由,是最好最稳定的政体.
近代的三权分立最早由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洛克提出,用以巩固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后来该学说不断传播,并被法国著名人物孟德斯鸠诠释为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的形式,解决了在该种政治制度下可能出现的部分问题。该学说在当时被广泛认为是民主制度的有力保证。
分权的目的在於避免独裁者的产生。英国史学家艾顿勋爵(Lord Acton)的一句名言「权力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地腐化」(Power corrupts,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似乎说明了权力分立的重要性。

古代的皇帝以至地方官员均集立法、执法(行政)、司法三大权於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即使在现代,立法、运用税款的权力通常掌握在代表人民意愿的议会中,司法权的独立在於防止执法机构滥权。
权力分立的典型

[编辑] 源於美国的总统制

美国的立国者对政府普遍采取不信任的态度。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他们接纳了孟德斯鸠的想法,在美国宪法之内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开,而且让它们互相制衡。在当时这种宪制是前所未有的崭新尝试。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仍然是众多民主政体中最彻底的。而美国大部分的州政府亦有相同的宪制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