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公的劳动法律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3:25:32
我外公今年75岁了,身体比较健康,现在在一所村级小学看传达。外公于95年左右便在这所学校工作至今,约有15年工龄了,从95年开始一直发放不到200元的工资至今,去年下半年提出长工资的要求,遭到校领导拒绝。我们想到利用法律手段解决,请问各位律师专业的朋友们,如果依照现行的劳动法,外公可提出那些利益要求及补偿?谢谢各位专家。。。
补充:外公工作15年一直未跟学校签定劳动合同,现在仍然在岗

大律师答复如下:
1、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2、可以要求2008年1月1日到今的双倍工资及25%的赔偿金。
3、可以要求补交社会保险费用。

你这属于劳务合同范畴,不属于劳动法调整。建议你向当地律师做个详细咨询为妥。

你好。
第一,你外公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不具备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第二,你外公与学校属于劳务关系。
第三,学校每月仅发200元给你外公,显失公正,你们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要求给予适当待遇。

你不用去法院,只要找到劳动局要求劳动仲裁就可以解决问题.
各地因为具体情况不同,对看门人的工资规定也不相同.但200元的工资显然是太低了,就是两个人轮换,最少也应该在400元以上的.

你好我的想法只这样的
一、你到当地的劳动局提起申请,要求学校把钱拿出来,
二、要是劳动局不管这事,那你就到法院提出申请,就说劳动局不管这是。我觉这,这官司打赢的几率并不太小